竞争性谈判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就其丽水学院车辆租赁年度批量采购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1.采购编号: 丽院采14号
2.采购项目:丽水学院车辆租赁年度批量采购供应商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组织形式:自行组织采购
5.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丽水学院车辆租赁年度批量采购供应商 | 2 | 家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车型:9座以上 |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的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②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公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8.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0月29日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公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地址: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277072,邮箱:3644379062@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9.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谈判资格,谈判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谈判资格。
10.履约保证金:无。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 (北京时间)。
1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09号五楼)。
13.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 (北京时间)。
14.竞争性谈判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09号五楼)。
15.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学院
项目负责人:马精平 联系电话:0578-2277072
质疑联系人:麻高波 联系电话:0578-268370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学院
联 系 人:吕 键 监督投诉电话:0578-2292075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采购人:丽水学院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