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车辆租赁年度批量采购供应商的更正公告

发布者:马精平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丽院采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学院车辆租赁年度批量采购供应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车辆要求

新增条款

9.车辆基本要求:车辆购置时间要求20206月以后购买,具有完善的监控设施、事故逃生设备、配备完善的GPS定位系统、路径跟踪系统。配备基本急救及消防设施。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齐全,车辆为服务单位自有车辆。

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四)其他要求

4.供应商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供应商应优先保障采购人用车需求,不得无故拒单。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

第四章 合同格式二、服务要求(二)车辆要求

新增条款

9.车辆基本要求:车辆购置时间要求20206月以后购买,具有完善的监控设施、事故逃生设备、配备完善的GPS定位系统、路径跟踪系统。配备基本急救及消防设施。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齐全,车辆为服务单位自有车辆。

4

第四章 合同格式二、服务要求(四)其他要求

4.供应商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供应商应优先保障采购人用车需求,不得无故拒单。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

竞争性谈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299:00 (北京时间)。

202510309:00 (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10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名称:丽水学院

项目负责人:马精平  联系电话0578-2277072

质疑联系人:麻高波  联系电话:0578-268370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

2.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学院

联系人: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2292075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



丽水学院

日期:20251024